2019年初,多部委继续把金融风险防控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或是已经出台具体措施,或是对下一步政策进行规划。根据目前透露出的政策信号,为了防范金融风险,金融控股公司相关监管办法、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相关政策等均有望在2019年内出台,而资管新规等框架性政策的配套文件也将在年内落地。
12月20日上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座谈会。 该会议由央行副行长、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副主任刘国强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士包括部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负责人,以及银保监会、证监会有关负责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的部署,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用市场力量汇聚更多要素,提升创业创新效能,促进扩大就业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升级,会议决定,在今年已在全国对创投企业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行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从明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
当地时间11月30日至12月1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三次峰会(G20峰会)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通过了《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宣言》,就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世贸组织改革、应对气候变化等问题达成共识。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个别国家采取单边举措加剧贸易摩擦的今天,此次峰会形成的共识显得弥足珍贵。同时,峰会成果也将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股市振兴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我国已成为全球的第二大股权投资市场,政府层面的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机构化趋势的出现,都是股权投资市场上的推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